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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制作、复制、维修、销毁,涉密信息系统集成,或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等涉及国家秘密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经过保密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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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是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确认的企事业单位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法定资格,涉密信息系统集成是指涉密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监理和运行维护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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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级资质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乙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报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